释义 |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房屋价值,但需符合一定条件。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征收房屋时,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相应的标准合理确定征收补偿费用。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补偿费用的,可以向征收机关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同时,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人提出质疑的,征收机关应当组成评估委员会进行重新评估,并在征收补偿费用中予以考虑。 因此,被征收人可以在征收补偿费用确定后向征收机关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征收机关应当组成评估委员会进行重新评估,并在补偿费用中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