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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权限
释义
    法律分析:1、税款征收的原则应该是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地征缴入库,这是对税款征收在时间上和数量上的要求。2、依法纳税是一项法定义务,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本应按照法定期限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条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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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