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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工伤复发手续?
释义
    办理工伤复发手续有以下阶段: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佛山工伤鉴定要发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次280元;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申请复查和再次鉴定的,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鉴定结论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
    (四)确认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工亡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9)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10)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11)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12)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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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