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所知道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表现有什么? |
释义 | 整个地球的生态危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源资源减少 从探明的储量分析,现在地球上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总储量分别为:石油约1万亿桶,天然气约120万亿立方米,煤炭约10亿吨。按照目前全世界对燃料的消耗速度计算,这些能源可供人类使用的时间大约还有:石油约45年-50年,天然气约50-60年,煤炭约200-220年 2,物种灭绝速度加快,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目前平均每天有70多个物种从地球上永远消失;全世界有9400多种动植物正濒临灭绝。 3,森林覆盖面积减少,沙漠化严重 原始森林只剩下陆地面积的不到10%,148个森林带范围内的国家中,有82个国已经完全失去未受侵扰的原始森林,而且余下的森林仍以每2秒钟一块足球场大小的速度在消失。1991年至1995年,每年有12.6万平方公里的热带雨林被烧毁或砍伐。 4,水资源污染 海洋被认为是生命的摇篮,面积高达地球总面积的70%,90%以上的生物生活在海洋。由于人类工作和生活废弃物大量入海,海水中氮和磷的含量所来越高,从而刺激海藻的疯狂生长, 进而形成“缺氧区”和“无氧区”,导致海洋生物无法生存,甚至海草也难以幸存,使海洋一个个都变成了“死海”。 我们都要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一些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二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应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做到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四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等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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