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了保证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合法、公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从而在法律L建立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专家的回避制度。根据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利害关系的; (3)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