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分包后再分包是不可以的,劳务多次分包违法。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一、劳务分包的缺陷 1、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上,充分肯定劳务分包的法律形式,明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劳务用工制度,严格禁止包工头承包劳务工程。 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重视不够。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劳务的管理,重视劳务企业的发展,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企业。 3、劳务分包制度尚不规范,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务工人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加强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劳务工人的维权意识,从各个方面健全劳务分包制度。 二、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 不合法。劳务分包再分包违法。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依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4条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甲方对这些劳动者,是有责任的,当承包方携款潜逃或者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时,甲方有义务解决劳动者在此项目中的问题。最终,法院判决甲方如数支付被欠薪劳动者的工资;同时,甲方保留对违法劳务转包的陈某的法律追究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陈某就违法转包、欺诈行为作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