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一个分支机构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个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该由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指的是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民事责任实际上由投资人进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该由投资人或者是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九条【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起止】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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