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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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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