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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借条可以怎么讨债呢
释义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第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
    一、借条丢失能把钱追回来吗
    钱借出去后借条丢了也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当事人当时根本没有写借条,或者借条没有得到妥善保管,已经损毁或丢失,当手中没有借条,而对方又屡屡拖欠拒绝还款时,债权人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而是先与对方沟通。
    如果没有借条或借条已遗失,建议先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你已没有借条,可能会利用机会选择赖账,债权人则可能会丧失诉讼权利或面临败诉,最好的方法是与债务人重新协商,签订新的还款协议,签订新协议时可稍作妥协,在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方面,稍微放宽对对方的要求,此时债务人通常较易接受。
    同时做好现场谈话录音,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不会否认当初借款的事实,假如沟通失败,可以报警但是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插手普通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只是稍作调解,不会受理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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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