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
释义 |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以下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形成,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最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婚内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从以上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的出夫妻共同债务的三大确定标准:(一)共债共签。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支出。一方虽然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但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投资。夫妻一方签字,且超过日常生活所需,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投资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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