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履行合同应付的责任有三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如果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还有法定或约定的其他责任。 法律分析 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的责任有三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如果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可能损失。此外,也可能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其他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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