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 (1)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 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