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
释义 | 一、东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地址 东营市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厅即办专区 二、东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非工作日除外】 三、东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捐资承诺书 3.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东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的变更决议。(三)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四)变更办公住所的,提交新办公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交交接双方的协议文件;变更注册资金的,提交验资报告。 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之日起1O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准予变更登记的,颁发登记证书;不予变更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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