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四级警长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安排辖区内公安巡逻和办案工作。负责辖区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建立完善的警区防范体系,深入辖区,了解群众情况,及时反映社会治安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警区重点人群的管理和监测,及时反映重点人员情况。负责警区治安、耳目建设。让它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