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签署房屋买卖意向合同? |
释义 | 在签署房屋买卖意向协议时,需要注意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以经过公证。签署合同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合同一同妥善保管。如果没有提供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对方提供上述委托书之前或房屋所有权人签章之前,合同将不会生效,也不会支付任何价款。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在签署房屋买卖意向协议时,需要注意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以经过公证。签署合同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合同一同妥善保管。如果没有提供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对方提供上述委托书之前或房屋所有权人签章之前,合同将不会生效,也不会支付任何价款。 一、代签房屋买卖意向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但要注意代签人是否具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经公证。合同签订之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没有提供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对方提供上述委托书之前或房屋所有权人补签之前,合同不生效,且不支付任何价款。 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当中,房屋买卖的意向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亲自书写的,但是有些情况当事人不能够到场,就会委托他人进行代签,代签就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一定要注意,比如说在这个协议书当中,就需要写清楚自己是代签的,而且要有相关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 结语 在签署房屋买卖意向协议时,需要注意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以经过公证。签署合同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合同一同妥善保管。如果没有提供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对方提供上述委托书之前或房屋所有权人签章之前,合同将不会生效,也不会支付任何价款。此外,在房屋买卖合同代签中,要特别注意代签人的身份及其是否具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以避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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