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业用地是否可以建养殖场需要根据占用土地的性质来判断,如果占用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不能够用来建立养殖场,如果占用的土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来建立养殖场。合理修建养殖场,可既以将土地利用起来,也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的发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要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