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双公示”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领域多、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第八条 加强对“双公示”工作评估和考核 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力量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落实。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和考核依据,并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自查、 抽查和督查考核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各部门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该内容由 石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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