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征车船税的有哪些 |
释义 | 不征车船税的情形具体如下: 1、捕捞、养殖渔船,免税;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税; 3、警用车船,免税;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税; 5、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和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船舶,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8、特定减免 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综上所述,车船税主要是针对车辆和船舶征收,但是,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第九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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