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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处理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释义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出的证据包括: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
    4、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证明等。
    一、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1、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2、风险告知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不具体明确,难以准确预测案件结果,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3、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4、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
    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
    综合考虑案件发展的可能性及患者自身的条件,可以考虑提出包括但不限于:
    会同医方封存现场实物并提请有关机构进行检验;
    提出死因鉴定申请;
    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情形
    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诊断阶段、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二、劳动者工伤事故怎么赔偿合理?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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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1: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