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包括以下七种,分别是: 1、私募。即发行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发行公司债,中国一些企业向内部职工发行的公司债常常选择这种方式; 2、公募。即发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在这种场合,投资者的身份一般不受限制; 3、直接发行。即发行公司不通过承销商而直接发行公司债,中国金融债券的发行大多选择这种方式; 4、间接发行。即发行公司委托承销商代为发行公司债,各国绝大多数的公司债发行都选择这种方式; 5、直接公募。即发行公司以公募方式直接发行公司债,早期的公司债发行常采用这种方式; 6、间接公募。即发行公司委托承销商以公募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各国绝大多数的公司债发行都选择这种方式; 7、行政性发行。即发行公司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强制发行公司债,中国一些金融债券的发行带有这种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