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高院解释指出,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民法院可视为双方存在该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然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已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仍需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也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第2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双方已经订立了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负有义务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第2款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人民法院可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双方已订立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工资的二倍。同样,用人单位违反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工资的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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