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同意引产证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引产证明所需材料1、户籍人口:身份证或户口薄,B超检查报告单,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2、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浙江省居住证(含临时)、B超检查报告单、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或传真件),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办理程序1、当事人向镇(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镇(街道)计生办核实情况,并调查当事人是否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出具调查结论;3、市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审批;4、市人口计生局或镇(街道)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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