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
释义 |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婚后才发生,也仍为婚前的个人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5、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此种情形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恶习或违法行为而对外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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