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构成条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且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