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的构成条件是: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那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 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要约的形式有哪些? 一、口头形式。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二、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以上就是关于要约构成条件的相关内容了,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要约才是有效的,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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