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案件由于涉及身份关系,与其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婚姻状况只有离婚双方最清楚,他人一般不易把握。另一方面,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庭。但在实践中,有些离婚案件的被告为了逃避诉讼离婚拒不出庭,认为“我不同意离婚,只要我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以此达到离不成婚的目的。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原告还能离婚成功吗?法院是不是就束手无策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理离婚案件时,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我国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保留了缺席判决制度,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如果法院查明符合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可以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判决离婚。律师提醒: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被告不到庭应诉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审判,在查明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被告认为不到庭就不能判离的想法是错误的,相反,不出庭不仅达不到“不离婚”的目的,反而失去了在法庭上陈述理由或为自己辩解的机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