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劝人不要离婚 |
释义 | 从他的孩子说起,首先让他们看看可怜的小孩儿,如果没有了父母维护的家庭,未来的小孩儿可能非常的可怜,他们可能寄人篱下或者是有后妈后爹,那么他们肯定对这个小孩儿不好。比如说一定要让对方多为自己的孩子考虑考虑,也要为自己的父母考虑考虑,因为周边的朋友亲戚知道离婚之后肯定也会大受打击,特别是自己的父母和孩子受到的伤害肯定也是最大的。 一、如何才能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伤害的方法: 首先,除了年龄太小必须跟随母亲。不能肯定对方,甚至抱怨、痛恨对方,他难免会把这些想法传递给孩子。这样会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其次,告诉孩子实话,而不是欺骗孩子。 最后,离婚后,如果孩子需要接送,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经常去接送孩子,让孩子在同学面前感受到父母都是还爱着他,任何一方都没有抛弃他。 二、离婚孩子归属应该怎么判定 离婚孩子归属的判定: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两岁以下的孩子属于哺乳期。为了保证婴儿的发育和成长,通常应该和母亲住在一起; 2、两岁以上的孩子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随他们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与子女的亲密关系等;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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