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物买卖合同不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更换货物。补充协议是在合同生效后,由当事人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调整。当事人需要更换买卖合同货物的,可以协商一致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