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报废补贴规章是什么 |
释义 |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法律依据: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符合补贴规章的老旧汽车车主凭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市、州)经贸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经贸委)申请补贴资金,各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补贴的车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 《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是车主领取补贴资金的凭证,由财政部负责统一印制,国家经贸委负责于每年7月底前向各省经贸委发放,并由各省经贸委于每年8月底前发放给各市经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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