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吃饭不付钱属于什么行为 |
释义 | 吃饭不付钱属于违法行为。吃饭不结帐属于强拿硬要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可以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目前除非是黑社会性质的不给钱,否则一般是有派出所协调即可。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3、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原则上,由于过错,才构成违法行为。但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仍应承担; 4、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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