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义、特点和处罚 |
释义 | 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曾有过类似犯罪记录、针对弱势群体、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相威胁等。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可视为多次敲诈勒索。若敲诈勒索同时具备特定情形且数额达到百分之八十,则可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分析 在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前提,对被害人采取胁迫要挟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则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且不论勒索财物数额的大小。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结语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胁迫、要挟等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解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可按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理。多次敲诈勒索或具有特定情形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或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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