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
释义 |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一、装修协议书怎么写? 装修协议书一般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其内容一般包括: 1、承揽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说,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 2、数量,是指承揽人应当完成的工作量; 3、质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的标准程度; 4、报酬,是指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支付给承揽人的酬金; 5、承揽方式,是指承揽人为完成定作人所要求工作而采取的具体方式; 6、材料的提供,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材料提供的相关内容,包括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材料,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材料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7、履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的时间; 8、验收标准和方法,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交的材料、工作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收取的标准和方法。 二、承揽合同必须是有偿吗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定做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所谓通常标准,应为工作成果交付的当地当时的同种类工作成果的一般报酬标准。 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因此承揽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三、家庭装修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么 不是。承揽合同与装修装饰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装修装饰合同一般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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