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应该在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处办理? |
释义 | 离婚登记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需回到结婚登记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但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在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将核实离婚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后,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分支机构,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那么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一、夫妻都在外地怎样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起诉离婚只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双方都是外地人在本地怎么办离婚 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根据我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了解,夫妻双方如若自愿离婚,可以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双方身处异地,只要达成协议离婚并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也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提供相关协商一致的证明。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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