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受到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有权核实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5、未满18周岁的证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知道案件情况有作证的义务。 7、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