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有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试验;要求委托人补充送鉴材料;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辞去委托;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司法鉴定人鉴定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以上标准是按照顺序适用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