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证人和鉴定专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享有保护自己身份的权利,但要求保护需符合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有权要求保护自己的身份和住所,有权拒绝透露与案件有关的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妨害作证罪”,对妨害证人、鉴定人作证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妨害作证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指控或者诬告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对其实施打击报复的,以及泄露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身份或者住所的,均可认定为妨害作证罪。”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护与国家安全工作有关的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报告、揭发和协助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给予保护和帮助。”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四十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有关部门应当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综上,证人和鉴定专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有权要求保护自己的身份和住所,而且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此外,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人员也应得到相应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