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淄博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淄博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审查,对受理、现场检查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审查意见 3.审定,作出许可决定 二、淄博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2.医疗机构依法终止的; 3.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医疗机构擅自歇业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6.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 7.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理区域外迁移,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的。 三、淄博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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