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群,扬帆“十四五”、整装再出发,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为实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作出宿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八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