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制企业,否则不能发行股票。我国的股份制企业大体有两类:一是由发起人按有关规定程序新组建的股份公司,二是原有的国营或集体企业经改造而成的股份公司。不论哪一种企业,要成立股份公司都要先向主管部门提交中请组建股份公司的报告,然后由主管部门综合审批,并同时办理股份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具休数额的多少,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区因情况不同有所差异。此外,原有公司和新成立公司也有差异。 3、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要有3名发起人,而且发起人必须购买一定量的股份。例如深圳市规定:发起人至少应认购股票发行总额的30%. 4、原有股份公司增发新股票,必须连续两年无亏损,而且要查验两个文件:即企业董事会增发股票的决议和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经过资信评审,并公开财务,以便接受有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和管理。 一、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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