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 4.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再者要考察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一、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担保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从这一规定不难看出,无论保证形式如何,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担保人应承担为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风险。因此,借款人逃跑后,作为担保人,自然要承担为借款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二、担保人被起诉该如何抗辩 担保人被起诉的抗辩方法: 1、如果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只有被担保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诉讼后不能偿还债务,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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