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避免定金陷阱? |
释义 | 1、查开发商的资料 购房者在交定金之前应从多个方面、多个渠道了解开发商的信息,这时候可以上网查查开发商的资料,或者直接到工地查看实际的情况,看是否有工人施工、该房屋的工期是否属于正常、是否在控制合理的进度之内、政府有无明示公告等,如果发现可疑或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应选择暂停购房,千万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 2、确认房产性质 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收不回,所以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确认好房产的性质。如果是购买的是期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房产证。 3、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4、分清订金与定金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 (1)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但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通常来说,买房定金交的比例不得超过购房合同上明确标明房款的20%。交定金时一定要签订协议,签定金协议时要注意看标明的是“订金”还是“定金”,还要注意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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