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1.定义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2.实质内容区别。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3.退还资金区别。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类似情形下才能退还。4.违约处理区别。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