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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风险提示:在法律上,无论是订金、保证金,还是定金,它们都各具特色,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适用时,一定要注意区分。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区分定金与订金,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详细的解说。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作用不同。定金所担保的主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定金所担保的主合同不能履行时,则适用定金罚则。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2、是否能返还。一且设立定金,则合同双方都有义务按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将承担丧失这部分定金的后果。订金作为预付款,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风险提示: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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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4: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