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有着严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 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而定金能够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两者法律后果不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抵作合同价款。 4、两者的数额限制不同。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协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