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离婚登记所需户籍证明有哪些? |
释义 | 1.离婚需要开户籍证明,一般去派出所开具。 2.开户籍证明需要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具体要求因地区政策而异。 3.户籍证明的有效期由开具部门认定,无明确期限则一般有效,有明确期限则超过期限无效,需重新开具。 4.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时需注意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选择工作日上班时间,可能需要其他材料。 离婚所需的户籍证明及其办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离婚需要在户籍开什么证明材料 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二、开户籍证明要带哪些材料 户籍证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材料的,可以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户口或者身份证件办理户籍登记。 法人登记证书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和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或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那么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口证明”。 目前,有些时候需要注册证书。你可以通过自己的身份或户口簿向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可能会有一些警察会收取费用(一张纸)如果是“宏达”户籍管理系统,户籍证叫“户籍证”,其他版本也差不多。 户口证明只证明一个人的户口,所以不附在照片上。但是个人照片在电脑里。在打印户口登记证时,会在证书上打。如果没有指定有效期,则证书没有有效限制。使用时,由公安机关登记。它不是基于你提供的。只有在你申请的那天才能证明。 本登记证适用于民事紧急情况,不属于法律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一般只有一个月。居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的,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办理最近的登记证。 三、户籍证明的有效期 户籍证明的有效期限由开具户籍证明的公安部门认定,如户籍证明上无明确文字规定户籍证明的有效期限,民政部门一般认定户籍证明有效,给予登记结婚。证明上有明确期限的,民政部门在期限内认定其有效,给予登记结婚,超出期限外的,民政部门认定其无效,要求重新出具。 户籍证明一般要要求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亲属去开,但这样一般要求先到村委或居委开证明。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去; (三)其他材料。户籍证明的有效期,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有说一个月的,有说当年有效,有说如果12月份开的,可以到第二年3月份有效。 结语 户籍证明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您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的材料要求和有效期限会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办理离婚时,请注意准备充分,并遵守当地规定。祝您一切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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