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要带户籍所在地的证明吗? |
释义 | 不需要。在办理离婚协议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才能够进行办理,不需要用到户籍所在地证明,有户口本就可以。 一、在外地可以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异地起诉。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回到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去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二、离婚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吗 需要的,夫妻双方离婚包括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对方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证据,不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只需要有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就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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