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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何处理
释义
    《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满后,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流转合同应包括双方信息、土地信息、流转期限、方式、用途、权利义务、价款支付、合同到期后处理等内容。合同格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继续承包。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也可以继续承包。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哪些条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是否无效
    一、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是否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不会造成承包合同无效,承包期限永久视为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如果不能协商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起和范围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继续承包,并且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也可以通过转让、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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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