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取保候审解除后,司法机关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则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检查院不起诉了,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审,不会有事。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机关解除。如果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相关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具体情况定。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如果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继续进行,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然后结案。 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机关解除。 2、如果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五条,其中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规定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第六项修改为:“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