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1、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2、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 3、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件;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4、申领工伤待遇。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报告; (5)用人单位银行帐号资料;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综上所述,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