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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出院需要什么证明吗?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出院的,一般需要医生开以下这些证明:1、工伤出院的,那么需要先办出院手续和医疗费报销手续;2、出院时,工伤劳动者要注意存留的证明资料有:诊断证明、住院病例、费用明细和缴费票据等;3、如果工伤需要评残的,那么工伤劳动者需要找医生开具初诊证明或准备初诊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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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54:08